为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代管公司公开遴选公款竞争性存放金融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存放资金范围:(略)
有效投标银行大于等于(略)家的,按照综合评分结果取前(略)名作为本项目资金存放指定银行,存款额度每家平均分配;有效投标银行不足(略)家的,全部中标,存款额度每家平均分配。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如因资金支付需要,可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取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按原先存款协议规定办理。需要正常支取或提前支取时,从中标银行排名最后的开始支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来((略).1.1至今)与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代管公司有贷款业务、债券承销和购买业务的银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略)年3月8日至(略)年3月(略)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略)号中石化大楼7楼代理部受理。报名时间:(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6.近三年来((略).1.1至今)与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代管公司有贷款业务、债券承销和购买业务的证明文件;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8.市级分支行授权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分支行的授权书。
注:(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七、相关费用: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标公告发布:(略)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网站:(略)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略)
浙江政府采购网:(略)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