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正文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县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肉类)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 1 | 长沙县县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肉类) | 其他服务 | 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3.2 |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合同金额小写:(略) 大写:(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3.3.1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部,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3.3.2交货方式 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接查验合格。 3.3.3定价方式 1、本项目上浮率为3.2%,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上浮率)。 2、基准价的确定:(略) 定价周期:(略) 3、若商品在海吉星市场无报价,可优先但不限于按下列标准进行定价: (1)以线上兴盛优选或淘宝价格为基准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上浮率)。 (2)以协商时超市的价格为供货价。 (3)当商品在海吉星市场、线上以及超市均无价格时,则可参考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以协商时线上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的价格为基准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上浮率)。 (4)当商品在海吉星市场、线上以及超市均无价格时,也无其他同类同规格商品参考时,以乙方提供同种商品送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有效凭证上的价格为供货价。 (5)包厢临时采购量少的食材定价,以乙方采购的超市凭证为基准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1/2上浮率)。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可委托甲方在附近超市刷公务卡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凭证按时偿还至公务卡,不再上浮。 (6)特殊情况无法定价或对定价存在异议,可在纪检部门参与下通过甲方党组会进行协商。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桂江支行(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5.2.1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供应时间及供应量 | | 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1、冷鲜肉需有屠宰场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等相关合格证;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 (略) 个小时(货到各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2、冻货产品要求国内正规厂家生产,厂家具备完善的溯源体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能追溯鲜活宰杀日期,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净含量、批次、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且质量符合《GB (略)-(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国家相关规定。每次供应冷冻类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时间(货到各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 按采购人通知及时按量供应 | | 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 4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1、鲜活宰杀时间:(略) | 按采购人通知及时按量供应 | | 5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 | 6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 7 | 白条鸡、鸭、鹅鲜肉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 | 按采购人通知及时按量供应 | | 8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 1、甲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略) 3、冻品质量要求:(略) 4、乙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送货要求:(略) 7、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实结算。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乙方须完成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甲方的相关采购任务(结算价格与相关采购平台一致)。 5.2.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符合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 5、符合鲜畜肉卫生标准要求; 6、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7、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略)、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5.2.3配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货地点:(略) 2、乙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3、食材供应要求: (1)菜谱:(略) (2)乙方需在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投标时响应的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每周菜谱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每周菜谱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4、数量/重量要求:(略) 5、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包装要求:(略) 7、运输要求:(略) 8、乙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9、出入库管理:(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5.3.2乙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甲方(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节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5.3.3原料留样:(略) 5.3.4交接凭证:(略) 5.3.5、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乙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7.3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甲方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7.3.1、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7.3.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7.3.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7.3.4、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略)年3月(略)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略).1考核办法(略).1.1考核时间安排:(略) (略).1.2考核范围和方式:(略) (略).1.3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 得分 (略) 分(含 (略) 分)以上,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 (略)%; (略) 分(含(略) 分)-(略) 分,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 (略)%; (略) 分(含 (略) 分)-(略)分,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 (略)%; (略) 分以下的,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 (略)%(已罚扣的金额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连续两个月得 (略) 分以下的,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月度考核评分表 时间: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分值 | | 1 | 准时送货 | (略) | 要求:(略) | | | 2 | 食材品质 | (略) | 要求:(略) | | | 3 | 服务质量 | (略) | 要求:(略) | | | 4 | 结算及时性 | 5 | 要求:(略) | | | 合计 | |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月度考核扣分表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扣分事由 | 供应项目 | 扣分值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月考核得分 | | | 考核人:(略) 注:(略)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略)号 | 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略)号(略)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