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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评估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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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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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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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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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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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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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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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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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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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略)<>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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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梁晓钢,陶铸,胡纯秋,万和忠,汪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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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略)](略) 号)规定收取。人民币:(略)<>
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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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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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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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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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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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质疑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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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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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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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必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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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起质疑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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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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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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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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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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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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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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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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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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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评估和专项检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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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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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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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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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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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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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