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教育局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本项目建设长沙市学前及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系统升级、长沙市中考招生系统、长沙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增功能开发、长沙市学前教育管理系统、长沙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新增报告五个子系统。 | 项 | 1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学籍管理系统升级
| 套
| 1
| (略)
| (略)
| 包括幼儿学籍管理、统计报表、学生信息、查询/导出、学生电子档案履历查询、新生管理、在校生管理、异动管理、毕业管理、学籍统计分析、辅助管理与统计、系统管理、通道管理、小升初志愿填报系统对接等模块
| 2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增功能开发
| 套
| 1
| (略)
| (略)
| 包括学期报告单、学期评语导入、实证成绩上报和退回、学生实证材料上报、实证材料、公示通道、公示举报、毕业实证材料整理遴选、学期遴选、学生互评、结果上报、学生互评情况进度统计、学生互评结果上报情况统计、毕业预评价结果公示通道、学生毕业预评价结果公示、预评结果调整、教师评价、结果上报、教师评价结果上报情况统计、毕业评价结果公示通道、毕业评价报告单、毕业档案、毕业归档材料查询等模块
| 3
| 中考招生系统
| 套
| 1
| (略)
| (略)
| 包括高中学校的招生信息管理、招生计划管理、录取名单管理,初中学校的招生信息管理,市教育局的招生信息管理、招生计划管理、录取名单管理、成绩管理,区县教育局的录取名单管理、成绩管理,学生/家长的招生信息宣传板块、学生录取结果查询等
| 4
|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
| 套
| 1
| (略)
| (略)
| 包括学校端的学校端采集模块、区县端的区县端审核模块、专家组的专家组评审模块、数据清洗与调整、调整相关指标算法、调整相关指标算法、系统集成接口、系统服务提供三年度报告
| 5
| 学前教育管理系统
| 套
| 1
| (略)
| (略)
| 包括机构信息管理、机构信息查看、常用汇总表、系统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统计等模块
| 6
| 软件测评
| 项
| 1
| (略)
| (略)
| 提供第三方软件测评报告。
| 7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项
| 2
| (略)
| (略)
| 长沙市学前教育管理系统、中考招生系统共两个系统二级等保测评。
| 合计
| (略)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地点(负责将产品(及产品清单电子档)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3.3 履行方式:(略)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略)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 (略)%;说明:(略)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略)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 (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1、所提供的产品均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其要求执行),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公司将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略)]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招标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略)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略)年7月4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乙方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招标文件。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