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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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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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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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包括合肥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成交供应商要充分开展调研,收集项目建设、运营等各方面所必须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根据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进行合理设计,提供设计方案完善、项目建设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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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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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主要针对《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初步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设备清单、详细技术参数、投资概算等。在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前为市应急局提供设计方案完善、项目建设咨询等服务。 |
|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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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个日历日内协助采购人完成《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初步设计方案》初稿文件报市发改委审批,并协助后续修改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 6 个月内,为采购人提供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的协助工作,包括设计方案完善、项目建设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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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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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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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长山,马林山,唐述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