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服务选聘(第三批)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服务选聘(第三批),比选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略)
2.被审计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被审计单位概况
2.1.1
Ⅰ标段被审计单位概况:
(1)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航公司)是(略)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略)亿元,总资产近(略)亿元,公司主要从事航电、港口、航道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和路域、流域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拥有航电枢纽、综合物流、农旅综合开发三大业务。截至(略)年3月(略)日,港航公司资产总额为(略).(略)元,(略)年收入为(略).(略)元。
2.1.2
Ⅱ标段被审计单位概况: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公司)是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一类企业,于(略)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略)亿元人民币,其中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略)%,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略)%,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略)%,乐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主要经营业务为港口、航道运输、水能资源、旅游及相关衍生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犍为分公司(以下简称岷江公司犍为分公司)主要承担犍为航电枢纽建设及经营管理。截至(略)年3月(略)日,岷江公司资产总额为(略).(略)元,无收入。岷江公司犍为分公司资产总额为(略).(略)元,无收入。
2.2比选项目名称:(略)
2.3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分别进行比选申请,但应分别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允许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2.4比选范围:
Ⅰ标段:(略)
II标段:(略)
2.5时间安排:(略)
2.6比选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以下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检查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推进企业发展情况;
(2)检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3)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4)检查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
(5)检查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6)检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7)检查企业风险管控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8)检查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9)检查任职期间问题整改情况;
((略))其他审计事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略)?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9)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审计或咨询服务;
((略))处于投标禁入期;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业绩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略)
3.4业务骨干:(略)
3.5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略)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在本标段所有项目中常驻现场,且严禁擅自变更人员。且提供最近6个月((略).1-(略).6,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地址:(略)
4.2比选文件价格:(略)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年9月(略)日9:(略),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签到先后顺序开标和评审。
6.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