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数字智能科技分公司(略)年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数字智能科技分公司(略)年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招标编号:(略)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略)
(2)投标报价:(略)
(3)质量:(略)
(4)工期(服务期限):(略)
(5)评标情况:(略)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略)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略)
(2)投标报价:(略)
(3)质量:(略)
(4)工期(服务期限):(略)
(5)评标情况:(略)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略)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略)
(2)投标报价:(略)
(3)质量:(略)
(4)工期(服务期限):(略)
(5)评标情况:(略)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略)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二)否决投标情况:
1.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因提供的5个业绩,其中3个业绩不属于大数据相关软件开发业绩,2个业绩有效信息缺失,均不是有效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3条规定的业绩资格要求被否决。
2.北京清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仅提供的1个大数据舆情服务业绩,合同未体现相关软件开发内容,不属于大数据相关软件开发业绩,不是有效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3条规定的业绩资格要求被否决。
3.北京东方通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因提供的(略)人服务团队中技术负责人等4人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且提供的社保证明无法证明是否为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剩余团队人员也不满足人员要求的数量及角色。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4条规定的人员要求被否决。
4.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因提供的(略)人服务团队中(略)人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该(略)人仅提供了第三方公司代缴协议,未提供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剩余团队人员也不满足人员要求的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4条规定的人员要求被否决。
公示期:(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略).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