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嘉利(略)kV兴南线、(略)kV兴隆线高压线路迁移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
万和嘉利(略)kV兴南线、(略)kV兴隆线高压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略)
一、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评标情况:
1、锦同缘建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3、投标报价:(略)
4、工期要求:(略)
5、质量标准:(略)
6、评标情况:(略)
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略)
三、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企业资质:(略)
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业绩情况:
(1)集通电化改造工程(科尔沁区段)三电迁改工程;
(2)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供电工程;
(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项目(略)kv开发区线太平庄南分线迁移改造工程;
(4)奈曼旗农网改造项目;
(5)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迁改电力线路工程(通辽开发区段)-设计内;
(6)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城区办公楼新建(略)KV箱变工程;
(7)引绰济辽二期工程通辽段专项施迁工程;
(8)通辽市科尔沁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红光大街道路扩宽(西顺路以东-民航路以西)段电力线排迁工程施工。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告的其他内容:
招标控制价:(略)
质量要求:(略)
工期要求:(略)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年第(略)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能源局国能发资质[(略)](略)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后,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略)年7月1日至(略)月(略)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2、人员资格要求
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安全员岗位证的省份或者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和岗位(培训)证书合并颁发的,提供C类安全合格证即可。(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备注:(略)
3、社保及纳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是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略)年度1个季度的完税证明。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略)年-(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书,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年起算起。
5、信誉要求
5.1、根据通住建发[(略)](略)号文件《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之规定,被记录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证明材料以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投标人需提供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5.2、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址:(略)
5.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5.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记录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查询记录截图。
5.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截图。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6.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7.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7.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联合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7.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7.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有)等事宜。
7.7、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人地址:(略) | | 代理地址:(略) |
招标人邮编:(略) | | 代理邮编:(略) |
招标人联系人:(略) | | 代理联系人:(略) |
招标人电话:(略) | | 代理电话:(略) |
招标人电子邮箱:(略) | | 代理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