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秀峰村祥和路9号,独院布局(小型工业园),占地面积(略)㎡,总建筑面积(略)㎡,共有5栋建筑 ,一栋厂房、一栋宿舍楼,一间门卫室和2间杂物房,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 (略).(略)㎡,一楼设有机械设备;宿舍建筑面积为 (略).(略)㎡。本次对外整租,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空置状态(一层宿舍小部分面积对外出租,合同签署前已约定整租前退租,无优先承租权),(略)年内部重新装修,框架结构,水电齐全,交通便利。由于历史原因,本厂房(宿舍)尚未办证,但权属清晰无争议,可出具物业权属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5.2万元。 (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书面告知委托方,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二个月的免租期(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金(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秀峰村祥和街9号厂房(宿舍)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秀峰村祥和街9号厂房(宿舍)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略)年。第一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金额计收,第六年起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金额×(1+3%)计收;竞得人须在合同约定日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租。 (十)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需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