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晋江市智慧卫生信息工程二期-1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投标供 应商的工作范围
1、投标供 应商必须能提供“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项目。
2、投标供 应商不得虚报各项数据,中 标后若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中标供 应商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严重失误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并追究中标供 应商法律,经济责任。
3、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事宜由中标供 应商自行负责。在服务地点提供服务时,中标供 应商有责任保证他方人员不因中标供 应商的工作而遭受任何损伤,保证服务地点不受损害和污染、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否则,中标供 应商需按原价赔偿。
4、中标供 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承担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5、投标供 应商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本项目实施工作所需的资料、业务、技术和人才优势,具有专业技术队伍,业务所需的相关经验。
6、投标供 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
质量保证要求
1、投标供 应商需提供采用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同时必须有详细易懂的系统的安装、运行、验收测试的技术文件,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并且本项目所有文档应该按照所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写。投标供 应商必须提出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2、投标供 应商应选派公司核心团队组成完善的组织构架,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持指导,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施。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 2 个及以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经验,至少有3名以上项目具体实施人员在本行业工作3年及以上,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经理和实施人员要长驻晋江。
3、本系统的免费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期结束后,维护费按本项目中标价的5%/年收取。中标方在质保期和后期系统维护期间,需派驻2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工程师常驻晋江进行服务,如在服务过程未能达到预期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另行聘请常驻系统维护开发人员。
4、今后建设项目涉及到本项目相关内容时,投标供 应商应承诺给予积极配合:(略)
5、投标供 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接受采购人指 定监理机构的全过程监理。
6、中标供 应商应支持用户建立技术服务团队,长期派驻技术人员协助用户做好后续系统应用的开发和部署。
7、中标供 应商对开放平台API接口的免费服务期为五年,应免费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未经充分测试等技术问题。
8、中标供 应商和用户共同拥有开放式平台API接口的使用权,中标供 应商应协助用户进行信息平台相应的科研项目。
9、中标供 应商应协助用户做好现有各类应用系统接入的技术问题,并为今后系统接入提供技术服务。
(略)、本项目开发的相关软件使用权归采购人单位所有,中标供 应商必须提供软件的相关资料和维护端口等给采购人。
(略)、中标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中标方提供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需满足国家卫计委《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及以上标准的相关要求,所有业务应用系统响应时间要求在1.5秒内,统计分析系统响应时间在3秒以内,以用户现场环境的使用测试为标准。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略)弄9号 | (略).(略)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略)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略)
评审专家名单:
李伟龙,陈永全,陈煜军,赖锦标,张玉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服务要求:(略)
2、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后,试运行期为2个月,如试运行期系统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在系统试运行期共2个月内,投标供 应商将对用户的系统用户进行免费的培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
3、服务费用:(略)
4、保修联系方式:(略)
5、服务响应时间:(略)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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