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程二标段(米湾至村沟四级公路)施工中标公示
海原县(略)年农村公路工程二标段(米湾至村沟四级公路)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于(略)年3月2日下午(略):
中标单位:(略)
投标报价:伍佰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壹拾壹元整(¥(略).(略))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质量要求:(略)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工程安全目标:(略)
项目经理:毛婷
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陕个人业绩:
、泾阳县龙泉至口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Ⅰ标段
、泾阳县大同至咸经公路工程
项目总工: 杨友谊 职称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泾阳县龙泉至口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Ⅰ标段
、泾阳县大同至咸经公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泾阳县龙泉至口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Ⅰ标段
、泾阳县大同至咸经公路工程
、海原县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年第号)认真处理。
投诉电话: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中卫市]海原县2019年农村公路工程二标段(米湾至村沟四级公路)施工中标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中卫-海原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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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