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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2019年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更正/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9年6月5日
变更公告正文
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略)年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更正/变更公告
 

公示内容修改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紧扣广州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形势需要,统筹社会法治资源,提高“经济与法”普法频道节目制作水平,全方位打造电视与新媒体融合的传播平台,增强广州市法治宣传影响力。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略)年3月以来,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节目制作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交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承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由广州市领导担任小组组长,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领导担任副组长,广州市司法局牵头广州市***、检察院、法院等(略)个联席会议单位合作共建。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作为省内规模最大的普法专业媒体,在“经济与法”普法频道运营上已初步形成“创意+服务+技术+产品+资源”的普法新模式:(略)
综上,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具有承接本项目的可靠实力和充分的实践经验。本着项目的延续性、效果的持续性,以及节约资金和时间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法治宣传效果,建议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略)年节目制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略)
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略)
意见:(略)
2.专家2姓名:(略)
意见:(略)
3.专家3姓名:(略)
意见:(略)
4.专家4姓名:(略)
意见:(略)
5.专家5姓名:(略)
意见:(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是(略)年由广州市委、市政府为配合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广电总局对电台、电视台合并的要求而建成的。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旗下共有9个电视频道,4个广播频率,全媒体传播平台资源充分。覆盖全广州及珠三角广大地区,收视(听)人口逾(略)万,是目前唯一面对该地区同时具有制作和播出能力的平台。
2.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司法局合作四年来,项目绩效明显,(略)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略)
3.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委政法委签订了“广州政法宣传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建立了多个普法“影视制作基地”。建立了全市(略)个执法单位列为联席会议成员的频道联席会议机制,调动了社会普法资源,组建了普法资源库。
专家小组经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购买相关服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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