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
注:(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存在歧视性或排他性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略)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六、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 址:固原市市区内 联系人及电话:孔令军 (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曹桂娟 (略) 张 敏 (略) 地 址:(略)5号楼1单元(略)室 宁夏纵横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