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受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略)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生物质采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略)月(略)日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由于需要对供应商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调整。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公告:
“五.供应商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
(4)截止日期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社会养老保险);
(5)企业纳税凭证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一次企业纳税凭证);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略)
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7)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略)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变更为:
“五.供应商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截止日期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社会养老保险);
(4)企业纳税凭证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一次企业纳税凭证);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略)
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6)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略)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