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坝镇红星村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更正/变更公告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就惠州市博罗县石坝镇红星村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采购项目编号:(略)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6、验收要求:(略)
更正为:
6.验收要求与安装调试:
6.1主要设备在产品到货验收时,必须有制造商工程师现场协助验收,此验收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必备文档之一。
6.2中标人应确保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整体功能完整,转换及并网系统相应配件性能稳定,满足系统性能。验收由业主、中标人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国家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业主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6.3安装调试
6.3.1中标人负责到各品目不同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6.3.2中标人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6.3.3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6.3.4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6.3.5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电气技术规范,电气材料需选用优质材料。
6.3.6所有供本工程使用的产品和配件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3.7系统的安装施工,必须满足室外设备的防腐要求。所选器件需保证系统使用寿命内安全、可靠。
6.3.8逆变器及控制器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或集中安装,控制和传输线缆按规定敷设。
6.3.9调试:(略)
6.3.(略)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用户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响应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具体安装和测试方法,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用户方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7、付款方式:
1.中标人交纳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实际进场后,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在(略)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不含暂列金)(略)%的项目备料款;
2.项目累计进度达(略)%时,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不含暂列金)(略)%;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结算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后,中标人递交完整的项目施工及验收资料,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和发票,采购人支付项目结算核定价格的尾款,同时,中标人交纳3%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
4.如二年内中标人较好履行了保修职责和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经采购人确定后质量保证金在(略)个工作日内一次返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更正为:
7.付款方式(本条所述“合同价”是指项目中标价):
7.1工程备料预付款:(略)
7.2工程进度款:(略)
7.3本招标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和审计审核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7.4.若因资金不到位或因征地拆迁影响工程进度,引起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工程款延期拨付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7.5.本工程工人工资支付按《惠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惠府办〔(略)〕(略)号)要求进行支付(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略)
4、现将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发给各投标人,以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