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与吉林市协同发展规划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与吉林市协同发展规划项目采购,已由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内容:(略)
2.3采购预算:(略)
2.4招标人地址:(略)
2.5合同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3、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8 编制单位所确定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注册规划师证书过期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略)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信用中国”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略) 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略)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略)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略)
5.4 投标保证金:(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1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