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中介机构入选政府性投资预结算评审服务
项目编号:NKHY(略)-NK-G(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答疑事项1:
问:招标文件P(略)页“投标文件构成”中“第(略). 1.5投标报价表”、“第(略).1.6资格审查资料”“第(略).1.7采购项且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无此表,我单位是否自行扩展?
答: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扩展。
二、答疑事项2:
问:招标文件P(略)页“第(略).(略)”表明投标文件中无《投标标的报价一览表》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事实依据:(略)
答:详见补充公告内容。
三、答疑事项3:
问:招标文件P(略)页中第(5)“专职人员”投标人拟派在南康区服务的专职人员中具有公路桥梁、水利、市政、房建、水土保持、安装和园林专业者,每提供一个专业者加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加7分,其他得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事实依据:(略)
2、人员专业只有房建、土建、安装这三种专业:(略)
3、"目前国内住建部注册造价师仅有土木建筑工程(土建)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请问:(略)
4.投标人拟派在南康区服务的专职人员中具有公路桥梁、水利、市政、房建、水土保持、安装和园林专业者,每提供一个专业者加1分中,对于水土保持专业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是没有水土操持专业的,应如何体现证明本专业?国家未颁发水土保持专业证书,还需要提供吗?
5.请问专职人员专业:(略)
2)专业的认定是否是职称证或造价师,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专业,或是毕业证书的专业均可?
3)请问公路桥架、水利、市政、房建、水土保持、安装和园林专业是否指的是造价师或者造价员的职称证?如果是职称证书我公司拟派的造价师中有该类的职称证是否就可以计分?还是另外需要造价师之外的造价人员提供这七个专业?
4)请问专职人员专业是可为含职称专业、造价员专业、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专业?专职人员是否包含技 术负责人及注册造价师?专职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吗?
5)请问,(1)根据《水利部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人员注册管理的通知》(水建管(略)) (略)号),水利部已经取消水利造价师的注册和资质延续,能否用以前的没有延续的水利造价师证书代替水利造价师专业? (2)(略)年1 月(略)日国务院公布取消的(略)项职业资格目录,含公路造价师,公路造价师已经取消注册,无法进行资质延续和执业单位变更,我公司的公路造价师证书的注册单位还在以前的单位,但是实际上已经在我公司执业《交通部的网站可以查询,我公司可以提供交通部的网站查询证明材料和在我公司交社保的证明),该公路造价师能否作为我公司的公路桥梁专职人员?(3)造价师只有土建和安装专业,造价员有房建、市政、安装和园林专业。但是国家已经取消了造价员资质认定,以前的造价员资质证书(略)年以后不能延续,能否用以前的没有延续的造价员资质证书作为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的专业?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四、答疑事项4:
问:(略)
答:可不用填写。
五、答疑事项5:
问 :招标文件P(略)页“三、服务机构业绩”中第(二)点投标人提供(略)年5月1日-(略)年4月(略)日政府投资项目入库业绩:(略)
事实依据:(略)
2、因我市入库办理的流程有所不同,有些入库业绩并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能否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其一?3、针对个别财政局、审计局仅对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邀请及评比入序,并未组织公开招标入库的,能否仅合同作为本项得分?
答:入库业绩包含财政局及审计局的入库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标通知书包含中标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七 、答疑事项7:
问:中标之后结算价是按照各自的中标价进行付款,还是依据(略)家中标单位的均价进行付款?
答:按照各自的中标价进行付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八 、答疑事项8:
问:请问核增(减)金额费用是按固定3%,还是自主报价?
答:核增(减)金额费用自主报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九 、答疑事项9:
问:招标文件(略)页(略)、投标文件构成中(略).1.7采购项目要求,请问采购项目需求这部分内容应如何填写?请明确格式与内容。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十 、答疑事项(略):
问:招标文件第(略)页(二)服务能力中人员评审依据所提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是指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还是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请明确。
答:指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 、答疑事项(略):
问:招标文件第(略)页(3)注册造价师与(5)专职人员是否可以是重复的人员? 专职人员提供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是否满足该项?若满足,那专业的认定是以注册造价师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员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还是以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请明确。
1、根据招标文件P(略)及P(略)关于投标报价要求,审增(减)费用按审增(减)金额抵扣后绝对值的1%-3%计取,是否有报价专用格式?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乙级公司提供大于(略)万以上的业绩是否得分?
答:(略)
十二 、答疑事项(略):
问:(略)
2) 请问投标人提供(略)年5月1日-(略)年4月(略)日完成政府性资金工程项日业续时间是否以定案表的时间为准?是否只要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之一是在(略)年5月1日-(略)年4月(略)日这个时间段的都可以算入库业绩?
3)请问所提供的业绩是否要体现所有拟派在南康区固定坐班评审的注册造价师?
4)请问“(5)专职人员”是否包括“(3)注册造价师”?
5)招标文件中P(略)-(略)页中技术负责人经验、注册造价师经验、服务机构业绩可否重复?
6)请问业绩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如无此材料可否用委托书或协议书等材料证明?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可以代替造价咨询合同吗?
7)招标文件中第(略)、(略)页服务机构业绩和人员业绩完成金额是以业绩的送审金额还是审定金额为准?
8)文件只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吗?
9)请问:(略)
(略))技术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师同时承担了同一个项目,该项目业绩可否分别作为技术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师的业绩?
答:(略)
十三 、答疑事项(略):
问:(略)
答:(略)
十四 、答疑事项(略):
问:(略)
请问注册造价师经验:(略)
答:(略)
十五 、答疑事项(略):
问:招标文件P(略)页投标人提供(略)年5月1日-(略)年4月(略)日完成政府性资金工程项目业绩金额在(略)万元(含)至(略)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6分。
请问我公司提供(略)万以上的业绩能否作为(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答:(略)
十六、答疑事项(略):
问:(略)
答:(略)
十七、答疑事项(略):
问:(略)
答:(略)
十八、答疑事项(略):
问:招标文件中第3页:(略)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若中标后对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进行分包,该怎样响应本条款?
答:(略)
十九、答疑事项(略):
问:招标文件中第8页:(略)7.1本次招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7.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请问投标文件中需要放查询截图吗?若需要,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最迟将于(略)年(略)月(略)日封标,无法查询截止至(略)年(略)月(略)日。
答: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放查询截图 ,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由资格审查组完成。
二十、答疑事项(略):
问:(略)
答:(略)
二十一、答疑事项(略):
问: 第5页“(十四)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何理解?
答:(略)
二十二、答疑事项(略):
问:(略)
答:(略)
二十三、答疑事项(略):
问:(略)
答:(略)
二十四、答疑事项(略):
问:招标文件第(略) 、(略)页中投标人报派的技术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师要求提供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①请问“若造价师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否提供退休证代替缴纳的社保证明? 目前南昌市地区社保局已经实行了企业单位自行网上下载社保,请问网上下载的社保(带有社保局章)打印彩色件,是否可以作为原件?
答:不可以用退休证代替社保证明。招标文件有规定,社保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五、变更事项1:
原招标文件为:(四)投标方式: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现变更为:(略)
二十六、变更事项2:
原招标文件为:(5)专职人员(7分):(略)
现变更为:(略)专业合同、评审报告(含定案证明、财政或审计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如单项合同包含两个及以上上述专业时,按一个专业计算(投标人必须对属于上述哪个专业进行说明,如无说明,则有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认定,由此导致的认定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二十七、变更事项3:
原招标文件为:(四)服务保障(2分):(略)
现变更为:(略)
二十八、变更事项4:
删除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注:(略)
二十九、补充事项1:
现增加:2、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元/‰) | 有无偏离 |
| 1 | 预、结算审核费 | 1 | 项 | 1.不足(略)元时,一律按(略)元/项收费。 2.单个预、结算项目审核费以(略)万元(含)为上限封顶计取(PPP项目、EPC项目除外) | |
| 2 | (略)万元(含) | 1 | 项 | 2‰ | |
| 3 | (略)-(略)万元(含) | 1 | 项 | 1.5‰ | |
| 4 | (略)-(略)万元(含) | 1 | 项 | 1.2‰ | |
| 5 | (略)-(略)万元(含) | 1 | 项 | 1‰ | |
| 6 | (略)-(略)万元(含) | 1 | 项 | 0.6‰ | |
| 7 | (略)-(略)万元(含) | 1 | 项 | 0.4‰ | |
| 8 | (略)-(略)万元(含) | 1 | 项 | 0.3‰ | |
| 9 | (略)万元以上 | 1 | 项 | 0.2‰ | |
| (略) | 核减金额费用计费 | 1 | 项 | |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略)
报价说明:(略)
2、核减金额费用计费标准只能在1%-3%区间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只能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序号1-6和序号(略),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只能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序号1-(略),否则报价无效。
四、其它补充事宜:
此答疑补充变更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