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于(略)年(略)月(略)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肉联厂经营权外包》项目((略)-1-(略)-(略)-(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增加内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经采购人要求。需增加如下内容:
开标前由评审委员会先进行资格审核,请各参加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资格性材料1份,并独立封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性审核通过后且满足法定家数,再进行唱标。请各供应商独立封装提交资格性材料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该企业(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一定屠宰管理经营经验(如法定代表人具有屠宰管理经营经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来办理,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略)年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须提供(略)年2-4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投标人为当月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为当月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须有足够的经营启动资金,能够保证肉联厂装修、修缮和设备购置的投入,人员招聘及流动资金等(须提供装修、修缮和设备购置的投入,人员招聘及流动资金等投入资金的情况分析和资金来源依据,投标时附入投标文件)。
三、投标履约金,为保证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缴入履约金,履约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无息),如未发生违约,履约金分二次付还承包方,在合同签订时付还承包方(略)万元,合同期限届满付还余额(略)万元。如在经营期间承包方出现违约没收履约金,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特此公告。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