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务派遣人员人数要求<>
1.综合接件受理工作人员8名<>
对各项社保业务通收通办,实行综合柜员制,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实现任何窗口、工作人员对各项社保业务通收通办,变群众办事“多头办理”为“一窗受理”,实现“群众少走路、数据多跑腿”的一站式服务目标。<>
2.协调导办工作人员2名<>
负责协调引导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社会保险缴费核定,社会保险资金到账确认以及社会保险待遇审批、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3. 自助智能设备引导讲解工作人员3名<>
宣传指导办理社保业务的群众积极应用和正确使用智能终端设备,做好示范引领和讲解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智能终端设备的开发和使用创造有利条件。<>
共计(略)名(男女不限)。<>
二、劳务派遣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年龄一般在(略)周岁以下((略)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鞍山市城区户籍;<>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
(二)岗位条件<>
1.综合接件受理窗口岗位具有财务、统计及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
2.协调导办员和讲解员具有播音与主持、酒店管理、导游等专业,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协调导办员和讲解员年龄在(略)周岁以下((略)年5月以后出生)的优先考虑;<>
(三)限制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务派遣单位要求<>
1.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2.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文明用语、礼仪、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
3.年末根据工作表现给与适当的奖励。<>
4.全年工作时间参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略)号)的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5.自合同签订生效日期起七天内所需人员必须到岗;<>
6.当招标人提出更换不履职人员时,应当在七天内给予安排;<>
7.与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及畅通的内部运营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