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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湖南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14日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更正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乾君
项目联系电话 (略)-(略)
采购单位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五一大道(略)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尔健:(略)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御邦国际广场(略)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燕:(略)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湖南省水上交通渡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继续采用租赁模式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延期开标时间:(略)
四、更正内容:(略)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延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

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3、原招标文件P(略) “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一章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原招标文件P(略) “第七章 投标邀请”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注:(略)

现修改为:

“注:(略)

4、评分标准修改:

原招标文件P(略)“附件:(略)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略)分)

主要人员

(略)分

项目总负责人(2分)

投标人(含母公司及母公司体系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计2分。(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市州项目负责人

(7分)

投标人对各市州派1名稳定的项目负责人,每人计0.5分,最多计7分。(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技术团队服务能力

(4分)

投标人的技术团队:

1、具有HCIE或CCIE 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2 分;具有HCIP或CCNP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1 分;本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的2人(含)以上的计 1分;

3、具有系统分析师1人(含)以上、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的1人(含)以上的计 1分。

注:(略)

(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项目售后服务人员能力(5分)

投标人所派的驻场人员在满足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省内售后服务人员且具备工信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网络类或工程技术类或传输与接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1分,最多计5分。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业绩

(略)分

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

1、投标人完成过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

2、投标人完成过单一年度线路租赁项目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4分。

本项满分(略)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质量保障

6分

1、投标人所投平台软件厂商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的,CMMI-5等级认证计3分,CMMI-4等级认证计2分,CMMI-3等级认证及以下计1分。

2、投标人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厂商获得过科学技术类奖项,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1分,其他等级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综合实力

9分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计2分,没有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得2分,没有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ISO(略)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证书的计1分,最多计2分;

4、投标人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大赛并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技术部分((略)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8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8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投标人应逐项进行是否偏离的应答并提供偏离表;未提供或者应答时缺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技术、实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方案科学、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的,系统中功能、设备优于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最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到位,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合理的,计8分;

2、技术方案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较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不够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一般,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欠合理的,计6分;

3、技术方案系统架构欠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对在用网络正常运行有较大影响的,计4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的不计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精准,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科学合理计5分;

2、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且合理计3分;

3、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一般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欠合理,计1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的不计分。

日常维护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日常维护方案完善、合理,计6分;

2、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4分;

3、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2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的不计分。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具体,响应时间短,培训方案科学规范,计划合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可靠、规范的得7分;

2、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5分;

3、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3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的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略)

价格部分((略)分)

报价得分

(略)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注:(略)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计

(略)分

注:(略)

2、“近三个月”指(略)年2月至(略)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凡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计分项计0分处理。

4、“原件备查”是指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证件的原件,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并列明原件清单及投标人名称)


现修改为: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略)分)

主要人员

(略)分

项目总负责人(2分)

投标人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计2分。(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市州项目负责人

(7分)

投标人对各市州派1名稳定的项目负责人,每人计0.5分,最多计7分。(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技术团队服务能力

(4分)

投标人的技术团队:

1、具有HCIE或CCIE 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2 分;具有HCIP或CCNP网络认证1人(含)以上的计1 分;本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的2人(含)以上的计 1分;

3、具有系统分析师1人(含)以上、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1人(含)以上的计 1分。

注:(略)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项目售后服务人员能力(5分)

投标人所派的驻场人员在满足第八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省内售后服务人员且具备工信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网络类或工程技术类或传输与接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1分,最多计5分。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业绩

(略)分

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

1、投标人完成过视频监控类项目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

2、投标人完成过单一年度线路租赁项目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4分。

本项满分(略)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质量保障

6分

1、投标人所投平台软件厂商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的,CMMI-5等级认证计3分,CMMI-4等级认证计2分,CMMI-3等级认证及以下计1分。

2、投标人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厂商获得过科学技术类奖项,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1分,其他等级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综合实力

9分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计3分,没有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计3分,没有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ISO(略)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5分,没有不计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证书的计1.5分,没有不计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

技术部分((略)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8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8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投标人应逐项进行是否偏离的应答并提供偏离表;未提供或者应答时缺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技术、实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方案科学、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的,系统中功能、设备优于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最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到位,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合理的,计8分;

2、技术方案完整、系统架构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可较大程度保障在用网络正常运行,且服务流程不够完善,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一般,进度计划、人力资源、试运行安排欠合理的,计6分;

3、技术方案系统架构欠合理,系统中功能、设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的;实施方案对在用网络正常运行有较大影响的,计4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方案的不计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精准,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科学合理计5分;

2、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且合理计3分;

3、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一般准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欠合理,计1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的不计分。

日常维护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日常维护保障等内容)”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日常维护方案完善、合理,计6分;

2、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4分;

3、日常维护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2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日常维护方案的不计分。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7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内容)” ,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完善、规范、科学合理,计7分;

2、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合理,计5分;

3、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基本完善、欠合理,计3分。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的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略)

价格部分((略)分)

报价得分

(略)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注:(略)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计

(略)分

注:(略)

2、“近三个月”指(略)年2月至(略)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3、凡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计分项计0分处理。

4、“原件备查”是指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证件的原件,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并列明原件清单及投标人名称)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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