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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吉州区阳明西路24号店铺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第1次变更)

所在地区: 江西--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15日
变更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Y(略)JX(略)
项目名称: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店铺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
标的名称: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店铺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挂牌价(略),(略).(略)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略)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略)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略)
负债总额:(略)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略)
资产总额:(略)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略)年(略)月(略)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略)(略)年(略)月(略)日  
延期处理方式: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出让方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项目简介: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店铺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项目,定于(略)年9月5日上午9时(略)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标的情况简介:(略)
  
重要信息披露: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店铺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项目,定于(略)年9月5日上午9时(略)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标的情况简介:(略)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物现场。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4日下午(略)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六、报名须知
  1、按系统要求,竞买人参与竞买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略)
  吉安市办证点:(略)
  南昌市办证点:(略)
  办理CA数字证书后,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激活该证书。激活后,即可使用“证书Key登录”方式登录交易系统。
  注:(略)
  2、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略)
  3、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略)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7、原租户在同等的价格下享有优先权,但必须报名参加竞买。
  七、竞买须知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本次竞买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3)承租人必须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且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破坏墙体。
  2、优先权的规则:(略)
  3、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略)年9月5日上午9:(略)
  6、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标的交易服务费按6年租金总价的1.(略)%的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低于(略)元的按(略)元收取。服务费在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内付清,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电子竞买笔录》和《竞买成交确认书》。
  (3)受让人凭竞买成交确认书和业主签订合同并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季度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万元,方可和委托方吉安县百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约定和损坏设施设备,由吉安县商业局不计息全额退还。竞买标的由委托方负责移交。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乙方的租金为每季交一次,先交租后经营,缴纳时间为该季度前(略)天,不准拖延,否则每天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略)天以上,甲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上述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承租人接管标的后,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现状结构,不得损坏设施设备和破坏墙体结构;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如发生安全及违法等事故,责任自负,与出让方无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标的物及时移交给出让方。
  (7)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7、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略)
  2、吉安县百货公司:(略)
  3、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附件:(略)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
          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8月(略)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店铺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项目,定于(略)年9月5日上午9时(略)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标的情况简介:(略)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物现场。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4日下午(略)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六、报名须知
  1、按系统要求,竞买人参与竞买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略)
  吉安市办证点:(略)
  南昌市办证点:(略)
  办理CA数字证书后,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激活该证书。激活后,即可使用“证书Key登录”方式登录交易系统。
  注:(略)
  2、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略)
  3、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略)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7、原租户在同等的价格下享有优先权,但必须报名参加竞买。
  七、竞买须知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本次竞买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3)承租人必须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且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破坏墙体。
  2、优先权的规则:(略)
  3、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略)年9月5日上午9:(略)
  6、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标的交易服务费按6年租金总价的1.(略)%的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低于(略)元的按(略)元收取。服务费在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内付清,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电子竞买笔录》和《竞买成交确认书》。
  (3)受让人凭竞买成交确认书和业主签订合同并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季度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万元,方可和委托方吉安县百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约定和损坏设施设备,由吉安县商业局不计息全额退还。竞买标的由委托方负责移交。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乙方的租金为每季交一次,先交租后经营,缴纳时间为该季度前(略)天,不准拖延,否则每天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略)天以上,甲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上述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承租人接管标的后,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现状结构,不得损坏设施设备和破坏墙体结构;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如发生安全及违法等事故,责任自负,与出让方无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标的物及时移交给出让方。
  (7)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7、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略)
  2、吉安县百货公司:(略)
  3、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附件:(略)

          吉安县百货总公司
          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8月(略)日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略)
承租方:(略)
  经吉安县商业局组织于(略)年月日将吉安县百货总公司在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门面共(略)平方米(一楼为(略).(略)平方米,二楼为(略).(略)平方米)在县局会议室进行公开投标,乙方已中标,现就有关租赁事宜,双方进行协商,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条款:
  一、承租场地范围
  吉州区阳明西路(略)号门面共(略)平方米(一楼为(略).(略)平方米,二楼为(略).(略)平方米)。
  二、承租期限
  从(略)年 月 日起至(略)年 月 日止,为期6年。
  三、租赁费标准及增加
  (略)年 月 日起至(略)年 月 日止,每年租赁费为 万元。
  (略)年 月 日起至(略)年 月 日止,租赁费在原租金标准增加(略)%。即每年为 万元。
  四、租赁费缴纳时间及办法
  缴纳租费为每季交一次,先交租后经管,缴纳时间为该季度前(略)天,不准拖延,否则每天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略)天以上,甲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缴费时间:(略)
  五、合同保证
  为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负责保管好甲方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略)万元,本合同全面履行完毕(甲、乙双方移交承租场地,没有遗留问题后),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他事项
  1、甲方只提供现有场地。经营该场地所需的各种证照及相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与甲方无关。各种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将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不得在承租场地内经营餐饮及从事非法活动。
  3、甲方提供的场地只限用于商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改变商场用途,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甲方将商场现有的经营设备(详见移交清单)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不得将所列设备转借他人使用。
  5、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水电费由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分别收取,乙方应自己协调好用水用电关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甲方将现有的离场交付乙方后,乙方可对店面进行必要的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对房屋造成危害,不得影响市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负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租商场的日常维修(如漏水,外墙清洗等)费用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8、固定装修,合同期满,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略)
  9.乙方必须服从环保、卫生等部门的监管,保持商场内外清洁卫生,如需交纳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略)、乙方必须服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监督,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改、消防等器材的添置等,由乙方自己负责。
  (略)、保险:(略)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必须支付无过错方违约金,赔偿无过错经济损失,双方商定违约金、赔偿金两项合计为年租金的(略)%,违约方一经赔付,本合同即终止,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八、特别约定
  1、如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其他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实际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负责违约责任。
  2、如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继续履行合同确有困难的,可终止合同,不可违约责任。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吉安县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

  甲方:(略)

  法人代表(签字):(略)

  电话:(略)
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略)
  2、吉安县百货公司:(略)
  3、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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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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