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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站前西路和上海路辛家庵房产共八套(第2次变更)

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2日
变更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C(略)JX(略)
项目名称: 南昌市站前西路和上海路辛家庵房产共八套
标的名称:

标的1:(略)

标的3:(略)

的4:(略)
标的5:(略)      
标的6:(略)

标的7:(略)
标的8:(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略)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略)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略)
负债总额:(略)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略)
资产总额:(略)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略)年(略)月(略)日   信息披露满日:(略)(略)年(略)月(略)日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略)
二、项目概况:
标的1:(略)
标的3:(略)
标的4:(略)
标的5:(略)
标的6:(略)
标的7:(略)
标的8:(略)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惠普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惠普评报字【(略)】第(略)号《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
2、本项目各标的房产的用途均为“住宅”,目前均空置。
3、根据南昌市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了解自身是否符合南昌市房产限购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如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南昌市房产限购政策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略)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后,由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南昌市房产限购相关政策限制购买住宅的除外)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略)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报名竞买,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现状以实地展示的为准。
3.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按照披露的交易条款和《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签订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按时签订交易合同者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4.受让方须在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凭证后的(略)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手续。受让方如因南昌市房产限购等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可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其已交纳的成交交易款项和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5.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6.交易相关税费承担的约定:
①资产变更登记、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②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按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略)](略)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算(产权交易手续费不足(略)元的按(略)元收取),全部由受让方承担;③产权交易佣金按标的成交价款的1.6%计算,由受让方承担;④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佣金在成交后三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7.价款支付:(略)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略)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略)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略)
联系方式: 转让方(出租人、经纪):(略)
交易中心承办人:(略)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略)
电子印章:(略)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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