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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采购校园智能化监控项目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贵州--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14日
变更公告正文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采购校园智能化监控项目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略)公开招标文件于(略)年8月1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因文件部分条款有误,现作出如下更正:

原文为:

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略)分):

评标

内容

分值

评价要素

投标人综合实力

(略)分

1、投标人具有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其中三个得1分,五个得2分,少于三个不得分。本项共2分。
2、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共2分。
3、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共1分。
4、投标人同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得1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共1分。
5、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证书CMMI3级认证的得0.5分;CMMI4级认证的得1分;CMMI5级认证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项不能重复计算,最高得3分。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二级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提供投标人(略)年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本项共1分。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提供投标人(略)年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本项共1分。
注:(略)

厂商综合实力

(略)分

1、对投标人所投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厂商的信息网络安全支撑能力进行评价。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检测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技术支撑单位一级证书的得5分,二级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5分。

2、对投标人所投拼接大屏设备厂商品牌实力进行评价,获得由“中国商用显示系统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大屏显示十周年十大优秀品牌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1分。
3、投标人所投监控设备厂商应具备较好的系统服务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以及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2分。
4、对投标人所投网络设备生产厂商的技术实力进行评价。数通产品、PON产品均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2分。

5、为方便管理,所投交换机产品支持通过端口指示灯即可直观的获得设备端口、内存、CPU状态等信息。提供官网公开链接及相关截图证明的扫描并件加盖厂商鲜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共3分。

6、对投标人所投监控设备厂商的技术实力进行评价,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2分。

7、对投标人所投存储设备厂商技术实力进行评价,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的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3分。
注:(略)

实施方案

(略)分

对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依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横向对比(0-(略)分)。

投标人业绩

6分

提供(略)年8月1日至今(以中标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中标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得0.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略)

 

 

 

 

现更改为:

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略)分):

评标

内容

分值

评价要素

投标人综合实力

(略)

1、投标人具有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其中三个得1分,五个得2分,少于三个不得分。本项共2分。
2、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共2分。
3、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共1分。
4、投标人同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得1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共1分。
5、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证书CMMI3级认证的得0.5分;CMMI4级认证的得1分;CMMI5级认证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项不能重复计算,最高得3分。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二级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提供投标人(略)年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本项共1分。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提供投标人(略)年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本项共1分。
注:(略)

厂商综合实力

(略)

1、对投标人所投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厂商的信息网络安全支撑能力进行评价。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技术支撑单位一级证书的得5分,二级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5分。

2、投标人所投安防设备厂商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4分。

3、投标人所投监控设备厂商应具备较好的系统服务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以及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2分。

4、对投标人所投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生产厂商的技术实力进行评价,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2分。

5、为方便管理,所投交换机产品支持通过端口指示灯即可直观的获得设备端口、内存、CPU状态等信息。提供官网公开链接及相关截图证明的扫描并件加盖厂商鲜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共3分。

6、对投标人所投监控设备厂商的技术实力进行评价,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厂商鲜章。本项共2分。

注:(略)

实施方案

(略)

对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依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横向对比(0-(略)分)。

投标人业绩

6

提供(略)年8月1日至今(以中标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中标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得0.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略)

原定开标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

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由于各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本公告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略)日

 

 

 


附件: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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