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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的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16日
变更公告正文

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采购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略)

1.采购条件

1.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环规环评[(略)]4号文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第四条:(略)

1.2 广东省环保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建铁路石龙集装箱办理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略)〕(略)号规定:(略)

2. 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项目完成时间:(略)

2.2项目内容:

2.2.1.自签署合同开始,全过程的承担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的环保验收咨询工作(含中间验收),直至该项目结束环保验收合格,满足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环保验收合格要求为止。

2.2.2.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工程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及整理。

2.2.3.熟悉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工程现状调查相关资料,依据石龙集装箱办理站完工现状提出自主环保验收工作方案。

2.2.4.核实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排放物排放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核实项目主体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主要产能、主要环境风险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2.2.5.核实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排放口数量并绘制排污口分布图;

2.2.6.负责制作与安装排污口规范化标识牌。

2.2.7.排污口规范化申请资料与编制(标识牌拍照与打印、张贴、排污口申报表编制等)。

2.2.8.向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所属地市环保部门分别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的申报并取得回执。

2.2.9.依照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现场情况审查环境监理工作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使环境监理报告能够达到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要求。

2.2.(略).收集、整理、编制《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相关环保技术资料并进行自审、送审,直至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合格为止。

2.2.(略). 申请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排放、污水处理等环境监测项目的监测(具体检测项目按所属地市环保局及广东省环保厅的相关要求)。

2.2.(略).依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组织验收监测单位(须具有符合各级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现场检测,按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内容进行核查与总量核算。

2.2.(略).编写整理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需提交的相关竣工环保文件并进行自审、送审,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含中间验收报告),负责各级环保部门的相关沟通和咨询工作。

2.2.(略).按照本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和《关于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环〔(略)〕(略)号)编写本项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自审、送审,并按规定报备。

2.2.(略).承担项目所属地市环保局专项验收和省环保厅的现场考察及专家评审会议组织和现场答疑工作。

2.2.(略).组织验收工作组形成验收整改意见以及验收工作组意见(含中间验收),负责环保验收材料的报送、负责综合验收网上公示与填报。

2.2.(略).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验收全部工作,并取得相关环保验收合格文件及固废验收回执。

2.3项目限价:(略)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3.1.2. 响应人近五年内承担过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3. 响应人注册资金要求在(略)万元以上;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观测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任务的能力。

3.1.4.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5.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6.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略)

3.1.7.响应人在谈判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略)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略)

4.2谈判文件每套(略)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谈判响应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谈判文件。

开户名称:(略)

帐号:(略)

开户银行:(略)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略)号广东省通信科技大厦北塔8楼

邮编:(略)

联系人:李铁梅  罗军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gtgzzhb@(略).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略)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略)

联系人:刘工、朱工

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电子邮件:crmscgz(略)@(略).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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