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KSZC(略)-G-(略))
项目编号:KSZC(略)-G-(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修改内容一:
原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于开标前现场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4.1 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4.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3.1投标单位具有城市规划甲级与风景园林甲级资格证书;
4.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修改内容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6.联合投标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修改为:
6.联合投标
6.1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四、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补充公告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本补充公告为KSZC(略)-G-(略)标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招标编号:(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标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略)年8月(略)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