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汪洋沟-滏宁渠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GCZB(略)-1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所有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宁晋县汪洋沟-滏宁渠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晋县汪洋沟-滏宁渠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宁晋县汪洋沟-滏宁渠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规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汪洋沟-滏宁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晋县汪洋沟-滏宁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略)
2.3监理服务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内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河北省的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略))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最低要求:(略)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4日(略)时(略)分至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