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小松坡支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补充说明二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2.2、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二。本补充说明二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二为准。
一、招标文件文件“投标须知”第(四)点“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及要求”中部分条款内容未按(略)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定额计入,现进行修改:
1、删除“4.1.7 民工工伤保险费:(略)按照温住建发【(略)】(略)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民工工伤保险费按(人工费+机械费)的0.9%计入工程规费报价。”。
2、原“4.2.2 计价依据((略) 版)是本工程计价的依据,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计价依据((略) 版)规定执行”。修改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本工程计价的依据,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该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3、原 4.3.3(2) “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原则上应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分析表,调整综合单价,无可参照的综合单价分析并无明确约定的,可在 (略) 计价依据的基础上计算调整,调整参照(3)款。》”修改为“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原则上应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分析表,调整综合单价,无可参照的综合单价分析并无明确约定的,可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略)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略)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略)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略)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略)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略)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略)版) 、《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略)版)等8项工程计价成果的基础上计算调整,调整参照(3)款。”
4、原 4.3.3(3)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有漏项,或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为“暂定估价(工程造价小于(略)万人民币)”的项目,“(略)计价依据”中有相应定额子目的,按定额套取,人、材、机按 (略)计价依据计取,套用(略)年(略)月份《泰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的市场信息价,如《泰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缺项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取费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套取,投标下浮率按 4.3.5 条款执行。“(略)计价依据”中无相应定额子目及部分暂定价的项目,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计入结算,不再考虑下浮,协商不下可报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调解。”修改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有漏项,或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为“暂定估价(工程造价小于(略)万人民币)”的项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略)版)》中有相应定额子目的,按定额套取,人、材、机按浙江省计价规则(略)版计取,套用(略)年6月份《泰顺招投标与造价信息》,缺项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一类人工按 (略) 元,二类人工按 (略) 元,三类人工按 (略) 元计入本工程。取费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套取,投标下浮率按4.3.5条款执行。“浙江省计价规则(略)版”中无相应定额子目及部分暂定价的项目,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计入结算,不再考虑下浮,协商不下可报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调解。”
5、原4.2.6 规费、税金报价的要求“规费和税金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略)版)》规定、《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略)〕(略)号)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修改为“规费:(略)”
二、投标文件附件格式进行更新调整。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四、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本补充说明二附件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略)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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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泰顺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p>
<p>(略)年(略)月(略)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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