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融媒体中心“中央厨房”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补遗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就新干县融媒体中心“中央厨房”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原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规格参数及商务要求中: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直播编码器:(略)
双路高清编码器: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参数确认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参数确认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摄录一体机: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以上几条删除
二、原文件商务要求中
现变更为:
交付验收标准:货物到现场后,采购人和中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
项目完工以后,在(略)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货物依照竞谈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到技术要求的,予以签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署确认验收合格文件(一式二份);全部技术资料等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移交采购人,验收报告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竞谈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采购其他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