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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雅苑北区1#、2#楼施工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变更公告正文

湘江雅苑北区1#、2#楼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雅苑北区1#、2#楼施工已由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百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本工程总投资约(略)万元;

2.5、工期要求:(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略)

3.2 项目经理资格:(略)

3.3财务要求:(略)

3.4信誉要求:(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数字证书,于 (略) 年 9 月 (略) 日至 (略) 年 9 月 (略) 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 http:(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略) 月 8 日 9 时 (略)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略)号)第 2 开标室。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无效。

*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填写投标信息、选择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

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填写投标信息,选择本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4.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 http:(略)

5.请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CA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成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略)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略)

湘江雅苑北区1#、2#楼施工

招标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1、因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变动,现发布新的工程量清单,原工程量清单作废。

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

规费:(略)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略)

暂列金额:(略)

专业工程暂估价:(略)

增值税:(略)

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略)号)第1开标室。变更为:(略)

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略)

湘江雅苑北区1#、2#楼施工

招标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

规费:(略)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略)

暂列金额:(略)

专业工程暂估价:(略)

增值税:(略)

本补遗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湘江雅苑北区1#、2#楼施工

招标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补充的其它内容: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对拟中标人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并公示核对结果;发现弄虚作假的由招标人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略)条和第(略)条进行处罚,并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2、在投标文件已经做出项目无在建和无任职变更事项承诺的,在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及公示期满后被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本补充和澄清公告第1款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略) 月 8 日 9 时 (略)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略)号)第2开标室。变更为:(略)

2、因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变动,现发布新的工程量清单,原工程量清单作废。

三、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综合(信用)标“企业业绩”第3项“投标人上一年度((略)年度)获得本项目所在地以外市、省级以上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分别得1分、2分;”,两项得分不可累计,按最高级别计分;“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得2分,同时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省级优秀建筑业企业的得3分。”,不可累计得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综合(信用)标“项目经理业绩”第2项“拟派项目经理上一年度((略)年度),获得本项目所在地以外市、省级以上优秀项目理的,分别得1分、2分;”,可累计得分;“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级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得2分,同时获得本项目所在地市、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3分。”,不可累计得分。

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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