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B级检修 电动机检修外委项目邀请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变更公告正文

含税总价(元)

备注

 

 

 

 

 

附件二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B级检修 电动机检修外委项目 技术要求

1、总则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B级检修高压电机((略)台)、低压电动机((略)台)的解体检查、检修工作。

2、技术规范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检修规程》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电动机检修文件包》

DL/T(略)-(略)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Q/CSG(略)-(略)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略)-(略)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略)-(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3、工作范围及工期

3.1  工作范围:(略)

3.2 工期要求:(略)

3.3检修所需的备件(电机、轴承、润滑油等)由甲方提供,所需的消耗材料(绝缘带、酒精、清洗剂、油漆、碎布等)由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校验仪器、工器具由乙方提供。

3.4 检修分界点:

3.4.1机务与电气分界点:(略)

3.4.2 电气各专业间分界点:(略)

3.4.3 电气与热工分界点:(略)

4.技术要求 

4.1高压电动机检查、检修技术要求

4.1.1 高压电动机的拆卸

4.1.1.1将电机表面灰尘清除;表面油垢擦拭干净;做好各拆卸部件的位置记号,解体前电机绝缘检查,用(略)V兆欧表测试线圈对地绝缘、动力电缆对地绝缘电阻;

4.1.1.2 拆卸电机外部接线,拆开电机地脚螺丝、靠背轮螺丝,吊出电机运到检修现场。

4.1.2 高压电动机的解体、检修

4.1.2.1 解体电机抽出转子,定子绝缘的清扫;

4.1.2.2 检查电机引出线、接线板接线柱,检查电机外壳及端盖,检查定子端部垫块、绑线、端环等部件,若有松动要进行紧固;对电机引出线进行热塑套管、电机接线端电缆进行热塑套管;检查清洗风叶、风罩、通风管,风罩网正常、无脱焊、无锈斑、穿孔,进行修复、除锈、喷漆;

4.1.2.3 检查线圈绝缘表面是否因过热使表面涂漆层变色,线圈绝缘表面是否有裂纹、脱壳、分层现象,检查铁芯硅钢片是否损伤、过热现象,通风孔是否堵塞,检查定子槽楔是否断裂、移位、凸出及松动现象,如有松动、断裂现象应重新打出槽楔加垫条后再打紧,检查电机端盖及清理油污;

4.1.2.4 检查测量定子、轴承的测温元件及其接线柱;检查电加热器、接线柱及其控制回路、动力电缆、电气元件;

4.1.2.5  用(略)V兆欧表测量线圈对地及相间绝缘电阻不低于(略)MΩ,吸收比R(略)/R(略)不小于1.3,用直流双臂电桥测直流电阻绕组,三相直流电阻不平衡值不大于2%;

4.1.2.6 转子清扫:(略)

4.1.2.7 检查电机滚动轴承,必要时更换,滑动轴承为机务检修范畴;清理油管、油盖;测量配合公差,做到原拆原装;

4.1.2.8 按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要求填写质量文件、附件记录及分部验收报告等。

4.1.3 空冷器检修

4.1.3.1 解开空冷器进出水法兰及空冷器固定螺杆,并吊至检修位置,然后在机座上面即用板盖住,防止杂物进入电机;

4.1.3.2 检查空冷器冷却片、倒片,有无积灰现象。如有拼片、倒片,应进行校正;积灰可用0.1MPa压力的压缩空气(或水压)吹扫掉,若有油垢,可用金属清洗剂擦洗;

4.1.3.3 解开空冷水室端盖,检查冷却管内部有无堵塞结垢现象,并用0.1MPa压力的压缩空气(或水压)进行冲洗、掏脏;

4.1.3.4 清洗进水管道中的水过滤器;

4.1.3.5 空冷器的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为1.5倍的额定水压,时间为(略)分钟;

4.1.3.6 检查冷却水管及胀口有无渗漏,新冷却器若遇少数冷却管胀口有轻微渗漏,可用胀管器对冷却管和承管板的配合部位进行再次胀管,冷却管漏及胀口经过上述处理后仍有渗漏时,可以把这些铜管的两头用紫铜棒加工的圆锥型塞子(经过退火处理)打紧堵住,不通水,堵掉的冷却管不得超过总水管的(略)%,否则应更换整个空冷器;

4.1.3.7 回装空冷器水室端盖之前,应检查水室隔板是否有老化、变形,否则应更新;

4.1.3.8 抽装空冷器时,要防止冷却水管承受较大的弯距,并应轻起轻放,以保护承管板与冷却管口之间的胀口;

4.1.3.9 检查顶罩与机座间的风密封是否完好,位置是否正确。

4.1.4 高压电动机组装、试运

4.1.4.1 按原记号装配,装复后电机定转子间隙误差小于(略)%;

4.1.4.2 用(略)V兆欧表测量线圈对地及相间绝缘电阻不低于(略)MΩ,吸收比R(略)/R(略)不小于1.3,用直流双臂电桥测直流电阻绕组,三相直流电阻不平衡值不大于2%,交直流耐压试验:(略)

4.1.4.3 清理现场后,在检修间空载试运合格后,运至现场配合带载试运验收。试运标准:

(1) 运转声音正常;

(2) 各部件温升稳定、无异常发热;

(3) 电机振动要求:

转速(转/分)

(略)

(略)以下

0.(略)

0.(略)

工序

备注

定子

 

转子

 

轴承

 

空试

 

带负载试运

 

4.3高压电动机参数

序号

型号

额定电压

(kV)

数量

1

YSPKSL(略)-4

6

2

2

YMKQ(略)-6

6

5

3

YXKK(略)-4

6

2

4

YSPKK(略)-4

6

2

5

YYKK(略)-6

6

2

转速(转/分)

(略)

(略)以下

0.(略)

0.(略)

工序

备注

定子

 

转子

 

轴承

 

空试

 

带负载试运

 

5.3低压电动机参数

序号

额定功率

1

(略)kW

2

(略)kW

3

(略)kW

4

(略)kW

5

(略)kW

6

(略)kW

7

(略)kW

8

(略)kW

9

(略)KW

(略)

(略)kW

(略)

5.5kW

(略)

(略).5kW

(略)

(略)kW

(略)

(略)kW

姓名

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期限

签名确认

1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略)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地址:(略)

商务联系人:(略)

商务联系人电话:

合同邮寄地址:(略)

邮政编码:

 

 

合同附件1:(略)

 

 

 

 

 

 

 

 

 

 

 

 

合同附件2:(略)

 

安健环管理协议书

 

甲方:(略)

乙方:(略)

项目:(略)

施工工期:(略)

施工地点:(略)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甲方与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就       项目施工中的安健环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健环目标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事件);

不发生职业中毒、中暑;

不发生治安、综治维稳不安全事件;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双方同意预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一)安全资质审查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略)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超过(略)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片区)备案。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本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乙方在承接项目工程施工中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按照电力集团《外委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可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核算乙方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全额提取,进行专项管理。甲方发现乙方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投入不足、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乙方应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考核,所产生费用由甲方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在合同结算时直接减付。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健环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

3.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乙方的安健环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如乙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直至完善相关安健环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对于停工整顿影响施工进度及其他经济利益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健环责任

1.乙方的施工负责人(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健环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健环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应进行内部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考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片区)备案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及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略)周岁(脚手架施工人员不超过(略)周岁),对于(略)周岁以上(略)周岁以下人员应避免参与高空高危作业。项目经理必须根据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合理安排工作。乙方应保证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到位、发放并有效使用。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9.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略).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略).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略).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略).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等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略).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得到施工区域外或规定的行走路线外施工或行走。施工方在施工区域须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标识,完善必要的间隔措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方取用施工电源、水源,严禁不经甲方同意,私自驳接电源和水源。

(略).做好文明施工,检修现场做到“三无”(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物件摆放做到“三整齐”(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摆放整齐、零部件摆放整齐)。

(略).现场垃圾、废料必须实行定点分类回收,不得向指定的垃圾、废料回收区域外排放废水、废料,因乙方工作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发生中毒、中暑,未构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略)元;发生治安、综治维稳不安全事件的,每次扣罚人民币(略)—(略)元;发生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十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当不足以弥补国家规定的赔偿时,以实际发生的赔偿额度计算)。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算)。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略)--(略)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立即予以制止和令其立即整改,甲方并可根据情节向乙方发《现场考核通知单》,具体考核如下: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进入现场作业的考核(略)元。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不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略)元。

(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的考核(略)元。

(4)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考核(略)元。

(5)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摆放的物品存在高空落物安全隐患的考核(略)元。

(6)有限空间作业,检修进出人员登记表中监护人未及时签字的考核(略)元。

(7)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的考核(略)元。

(8)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考核(略)元。

(9)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的考核(略)元。

((略))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的考核(略)元。

((略))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发现出线没有防护罩、出线接触不良发生冒火现象)的考核(略)元。

((略))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的考核(略)元。

((略))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考核(略)元。

 ((略))不合格工作票每张考核(略)~(略)元。

((略))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的考核(略)~(略)元。

((略))由于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起不安全现象的考核(略)~(略)元

((略))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运工作的考核(略)~(略)元。

((略))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的考核(略)元。

((略))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的考核(略)元。

((略))吊物捆扎、吊装半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以及使用有缺陷的起吊设备进行作业的考核(略)元。

((略))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的考核(略)~(略)元。

((略))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的考核(略)元。

((略))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的考核(略)元。

((略))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的考核(略)元。

((略))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的考核(略)元。

((略))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的考核(略)元(发生的事故另外考核)。

((略))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的考核(略)元。

((略))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的考核(略)元。

((略))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的考核(略)元。

((略))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的考核(略)元。

((略))在有禁止标志的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的考核(略)元。

((略))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的考核(略)~(略)元。

((略))氢、油、氨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的考核(略)元。

((略))在氢、油、氨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的考核(略)元。

((略))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贺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的考核(略)元。

((略))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的考核(略)元。

((略))擅自跨越安全遮栏的考核(略)元。

((略))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的考核(略)元。

((略))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的考核(略)元。

((略))生产现场吸烟或流动吸烟的考核(略)元。

((略))检修现场有烟头,每个考核(略)元。

((略))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的考核(略)元。

((略))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的考核(略)元。

((略))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全规定距离的考核(略)元。

((略))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的考核(略)元。

((略))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的考核(略)元。

((略))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的考核(略)元。

((略))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的考核(略)~(略)元。

((略))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考核(略)元。

((略))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遣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的考核(略)元。

((略))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行为的考核(略)~(略)元。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负责,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生较大的不安全事件时,可由甲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略)

或授权代表:(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3:

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有关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乙方本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共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本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范管理措施,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乙方职工队伍的稳定,保障工程建设正常顺利的完成,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1、乙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无人参加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煽动、组织的突发事件。

2、乙方没有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请愿、罢工、上访、静坐示威和法轮功修炼者闹事等事件。

3、乙方没有发生贪污、受贿、诈骗、盗窃等刑事、治安案件;无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经济案件或造成重大火灾、工程工伤、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4、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

5、无发生施工人员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色情活动

二、乙方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本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亲自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综合治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促检查。

2、密切掌握敌、社情动态,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节,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关心家庭困难职工,设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控工作。

3、健全治安防范管理机制,落实“七防”制度,参与义务消防队、治安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认真整治,堵塞漏洞,防范各种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4、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开展综治、法制与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树立法制观念的自觉性。

5、健全对施工人员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检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内部人员违法、违纪、犯罪。

6、积极支持参与施工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联防联治,教育和引导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当地共建安全文明社区建设。

7、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单位的活动。

8、本责任书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4:

廉洁协议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的母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理举报部门:(略)

第四条  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三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以及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否则本廉洁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一式 【4】份,甲方 【2】份,乙方【2】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