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招标文件P2页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
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内容删除。
招标文件P(略)页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修改为: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自身是专业化社工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备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及相关业务范围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略)年
(略)月
(略)日
(略)时
(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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