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咨询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
(略)
〕
(略)
号、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
(略)
〕
(略)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
(略)%
,企业自筹
8%
,银行贷款
(略)%
,项目招标人为:(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
“
二横
”
线
——
汕湛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与广河高速公路
T
型交叉,经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和龙山镇、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分别与大广、京珠、广乐等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项目全长
(略).(略)
公里,预算总投资约
(略).9
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
(略).(略)
米,设计时速
(略)
公里
/
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
-Ⅰ
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略)g
。
(略)
年全面开工,
(略)
年建成通车。
2.2
、招标范围、内容、标段划分及服务期
本次招标设
1
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咨询
工作。
本项目分一期和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是合并或分开,由中标单位根据政策文件执行;按照
1
个标段
进行招标。
计划服务期:(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通过审批及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
1
年
为止
(预计
(略)
年
7
月
1
日至项目
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
后
1
年)。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略)
2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星级。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②、管理关系
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略)(略)%
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事业单位除外)。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办理详情参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略)(略)
~
(略)
:(略)(略)
、下午
(略)
:
(略)
~
(略)
:
(略)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略)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注:(略)http:(略)
)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4.2 招标文件
(含参考资料)
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9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0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略)
分至
(略)
时
0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略)
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公告栏为准)
。
5.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略)
1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
)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略)号
邮
编:(略)(略)
电子邮箱:
[email(略);protected]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略)
、
(略)
招标公告附件:(略)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
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日期: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