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炉采购变更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瀚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乌兰察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炉采购
(招标编号:(略)
)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
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乌兰察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炉采购
数量:(略)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略)
交货期:(略)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一台同类产品业绩(同类产品业绩指:(略)
注明:(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
招标文件售价 (略)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购标支持银行转账或POS机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略)
六、开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略)
八、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十、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地址:(略)
电话:
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网址:(略)
3、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热线:(略)
供应商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略)
变更描述:
投标截止日期即(第一步)开标日期:(略)
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时间(购标截止日期):(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