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梧桐街办事处防尘降尘设施项目成交公告(变更公告) 2019-11-19 河南--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略)年(略)月(略)日 :(略) :(略) 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