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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交货及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成交)人和采购人共同验收,中标(成交)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2、竞标时提供技术方案;
3、中标(成交)人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一切费用由中标(成交)人负责。
4、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现场培训2–3名相关人员至掌握该软件的操作及日常维护;
5、中标(成交)人除承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与培训等义务外,还将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保修期外的维护及技术指导、配件供应等。
6、中标(成交)人供货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和其竞标承诺供货,否则不予验收;
7、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者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但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要求竞标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并且成交人在竞标时也未提供相关证书的产品,在交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出示相关证书,否则须无条件更换为具有相关证书并且不低于采购要求及竞标承诺的产品供货,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未按要求供货的将不予验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若提供的是进口产品,则竞标时提供原厂商或其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保证函。若提供的是国产产品,则供货时提供货物来源自厂家的证明。
9、本分标的货物已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若中标(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广西大学指定的外贸代理机构办理进口产品的相关手续,中标(成交)人不得自行选择外贸代理机构。中标(成交)人在成交后负责与指定外贸代理机构办理进口产品的相关手续,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含办理免税证的费用),采购人负责协助中标(成交)人办理免税手续。
进口代理费费率基准如下:
外贸合同贷款金额(略)万元(不含)以下,进口代理服务费收取比例为1.5%;
外贸合同贷款金额(略)--(略)万元(不含),进口代理服务费收取比例为1.2%;
外贸合同贷款金额(略)—(略)万元(不含) ,进口代理服务费收取比例为1%;
外贸合同贷款金额(略)万元以上,进口代理服务费收取比例为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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