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智能实验操作教室项目更正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提交的惠东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智能实验操作教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略)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5点投标样品要求
更正前内容:(略)
按技术需求提供初中化学实验仪器、初中生物实验仪器、初中物理实验仪器各一套,供评标专家组审看,以证明所投产品符合本次招标产品功能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所投货物的材质样板;
(2)投标人须在材质上贴上标签并表明投标人名称、材料名称。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是供评标委员会考察投标人的制作水平和用途,技术响应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3)除中标人的样品作封样外,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投标承诺另行制作实物样板。其他投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样品所在地,凭有效证件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视同为同意采购人自行处理。?
更正后内容:(略)
按技术需求提供初中化学实验仪器、初中生物实验仪器、初中物理实验仪器各一套,供评标专家组审看,以证明所投产品符合本次招标产品功能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所投货物的材质样板;
(2)投标人须在材质上贴上标签并表明投标人名称、材料名称。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是供评标委员会考察投标人的制作水平和用途,技术响应情况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3)除中标人的样品作封样外,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投标承诺另行制作实物样板。其他投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样品所在地,凭有效证件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视同为同意采购人自行处理。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略)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三)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特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