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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六点、第十二点作如下更正/变更: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每日9:(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现修改如下: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及(略)年(略)月2日至(略)年(略)月6日期间(每日9:(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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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一点作如下更正/变更:
增加注第⑤点内容“因本项目已按原服务期及最高限价进行立项,包组一的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响应原服务期并在最高限价((略).(略)元)的范围内予以报价。因本项目开标时间的延期,包组一的中标人实际无法履行(略)年(略)月的服务内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故包组一的服务期为自(略)年1月1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中标人需按调整后的服务期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应减除(略)年(略)月1日至(略)月(略)日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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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P9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①中标人在购置本项目车辆设备前需结合招标文件中的设备要求将相关车辆设备的技术参数、参考价格书面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购置。
④中标人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两个月内按要求配齐自有车辆、设备,并按要求完成所有车辆、设备?LOGO?标识设置。自有车辆、设备必须专门用于本项目。
⑤自有车辆、设备必须是中标人的车辆、设备。
⑦其中包组一:(略)
现修改如下:
①中标人需结合招投标文件中的设备要求,在本项目车辆设备进场前将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以及车辆行驶证、车牌等信息书面向采购人报备。
④中标人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两个月内按要求配齐车辆、设备,并按要求完成所有车辆、设备?LOGO?标识设置。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中标人承诺其提供的车辆、设备专门用于本项目。
删除“⑤自有车辆、设备必须是中标人的车辆、设备。”内容
⑦服务于本项目的相关车辆或设备如为中标人自有的,车辆或设备的使用期需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如为租赁的,租赁期需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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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P(略)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删除下述第4、第5点内容:
4 | (东片区)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置1人总经理、2人或以上的专职环卫质量监督人员、1人或以上的专职绿化质量监督人员、1人或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或以上的专职文秘和仓库管理人员;(西片区)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置1人总经理、1人或以上的专职环卫、绿化质量监督人员、1人或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或以上的专职文秘和仓库管理人员。以上人员配置每缺一人每月扣减 (略)分。 |
5 | (东片区)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置(略)人或以上村环卫保洁、5人或以上的绿地养护、5人或以上的鱼塘、内河涌保洁、(略)人或以上的行道树养护、3人或以上的果皮箱及垃圾桶清洗、(略)人或以上的沙井管养、9人或以上的公厕、垃圾站保洁、7人或以上的乱张贴、无主建筑垃圾及废旧家具清理;(西片区)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置 (略)人或以上村环卫保洁、2人或以上的绿地养护、2人或以上的鱼塘、内河涌保洁、3人或以上的行道树养护、3人或以上的果皮箱及垃圾桶清洗、4人或以上的沙井管养、6人或以上的公厕、垃圾站保洁、4人或以上的乱张贴、无主建筑垃圾及废旧家具清理。以上人员配置每缺一人每月扣减(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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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P(略)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略).(略)% | (略).(略)% | 10.(略)% |
现修改如下: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略).(略)% | (略).(略)% | 15.(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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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P(略)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技术力量 (不含管理人员) | 4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花卉园艺师证书或风景园林职称证书或园艺类相关(园艺类含绿化、花卉、园林、园艺、林业、环境艺术、农艺等)技能证书(或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得4分。 注:(略) |
现修改如下:
技术力量 (不含管理人员) | 4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花卉园艺师证书或风景园林职称证书或园艺类相关(园艺类含绿化、花卉、园林、园艺、林业、环境艺术、农艺等)技能证书(或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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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P55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机械力量 | 2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车辆设备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总质量5T(或以上)垃圾压缩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车)或总质量1.(略)T(或以上)环卫、绿化应急处理车(自卸式货车或自卸汽车)或四轮小型洒水车的,加1分,最多得2分。 注:(略) |
现修改如下:
机械力量 | 2分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设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人承诺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在满足招标文件车辆设备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1辆总质量5T(或以上)垃圾压缩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车)或总质量1.(略)T(或以上)环卫、绿化应急处理车(自卸式货车或自卸汽车),加1分;投标人承诺投入的四轮小型洒水车超过1辆以上的,每增加1辆,加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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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P(略)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营能力 | (略)分 | 1、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提供的应用信息化技术管理项目的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对比: 优:(略) 良:(略) 差:(略) 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化平台建设能力,每提供1个智慧环卫类、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方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最多得7分。 注:(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现修改如下:
项目重难点的理解、分析与措施 | 7分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现状,提出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分析: 优:(略)3分; 良:(略)2分; 差:(略) 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或建议以及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 优:(略)4分; 良:(略)2分; 差:(略)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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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P57页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价格部分 | (略)% | 在各最终有效报价中,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部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有效最低报价= 满(略)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略) | 10 |
现修改如下:
价格部分 | 15% | 在各最终有效报价中,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部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有效最低报价= 满15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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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修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公开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若与公开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