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黄麻社区水库移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略)-(略)C(略)N(略))
一、内容:(略)
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略)年(略)月(略)日同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e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平台上发布。现对原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3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如果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注:(略)
3.1.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5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所列情况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略)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2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单个EPC工程总容量不低于2.0MWp。
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经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
修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3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如果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注:(略)
3.1.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所列情况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略)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2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单个EPC工程总容量不低于2.0MWp。
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经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修改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邮:(略)
联系人:(略)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