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略)年度六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救助)项目的疑问答复及技术标评分细则变更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感谢各潜在供应商对(略)-(略)年度六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救助)项目(项目编号:AHRZ(略))的关注,现对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及变更通知如下:
1、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二项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九条综合评分法第二点 评分内容中“投标人与医保经办机构合作管理大病基金项目业绩”范围为“安徽省内合作管理医疗保险基金项目”,此项评分标准以特定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作为得分条件,建议修改为全国范围。
答:执行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保费规模较大,业务能力及业务经验要求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过往业绩将证明该投标人是否具有前期经办经验,此类经办经验将加快中标单位与业主方的业务对接速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避免报销滞后带来的相关不良影响,故设置此项评分标准。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险政策待遇、群众就医观念均有较大差别。本项目挂网招标前,招标人已请相关专家充分讨论并综合考虑各机构实际情况,将业主单位所认可的协议(合同)范围扩大至全省范围,外省与我省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有较大差异,可比性较低,省外项目的经办结果和服务认可度不宜作为本次招标工作得分项。
2、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二项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第二点 评分内容中“医学专业及中级职称人员”范围为“安徽省系统内”, 此项评分标准以特定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作为得分条件,建议修改为全国范围或承诺中标后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
答:执行招标文件。本项目要求由省级公司作为投标人,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要求医疗巡查和稽核工作成为中标公司与医保部门常态化工作,本次招标省级公司为投标人,其专业技木人才和专家必须能够较好掌握安徽省医保政策,能够较好协助医保部门开展工作。本次挂网招标前,招标人已请相关专家充分讨论并综合考虑文件地缘因素及工作因素,要求所配置人员必须为安徽省内工作人员。
3、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二项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第二点 评分内容“各级医疗保障局出具的推荐信”范围为“六安市范围内”且分值较高。建议删除。
答:关于“各级医疗保障局出具的推荐信”此条评分项删除。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九条 综合评分法 第2点评分细则 价格分中1、承诺设专即时结算(个人部分5个工作日,医疗机构部分(略)个工作日到位。)得5分,无专户不得分。”此条是否提供设立专户即时结算(个人部分5个工作日,医疗机构部分(略)个工作日到位)的承诺书即可得5分
答:(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5、经研究,招标文件中技术标评分细则作出调整修改,新的技术标评分细则以下表为准: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标分 ( (略) 分) | 经营范围 |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健康保险业务的,得(略)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得(略)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注:(略)扫描件,须具体体现经营范围。 | 0-(略)分 |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投标人上一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 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不含),得0分; 2、(略)%(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不含),得9分; 3、(略)%(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不含),得(略)分; 4、(略)%(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不含),得(略)分; 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含),得(略)分。 注:(略)(略)年度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公开信息披露材料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 0-(略)分 |
| 投标人与医保经办机构合作管理大病及意外伤害基金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与安徽省内医保经办机构(含新农合、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合作管理大病及意外伤害基金项目,连续合作3年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略)分。注:(略)扫描件。 | 0-(略)分 |
| 医学专业及中级职称人员 | 投标人需在六安市设置分支机构,安徽省系统内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职称人员(专业人员仅限于临床、检验、药学和护理类的全日制本科或执业医师和主治医师),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高得6分。注:(略)(略)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安徽省系统内分支机构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费记录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0-6分 |
| 投标截止日前,(略)-(略) 年间是否存在与政府合作经办医保类业务被起诉等不良记录的 | 由投标人省公司出具承诺函。 1、承诺辖内机构与政府合作经办医保类业务未被起诉的,得5分; 2、承诺辖内机构与政府合作经办医保类业务,仅有一个机构曾被起诉,但其他机构不存在被起诉情形的,得2.5分; 3、承诺辖内机构与政府合作经办医保类业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被起诉,但其他机构不存在被起诉情形的,得0分。 4、提供的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取消投标资格。 注:(略)扫描件。 | 0-5分 |
| 保险公司总公司对本项目支持力度 | 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支持有明确承诺函的,得5分; 注:(略)扫描件为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 成本投入 | 1、为保证经办服务、审核监管工作正常进行,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投入成本费用为保费总额3%及以上的得3分; 2、承诺在各级经办机构配备专职理赔人员,每(略)万参保人配备1名得1分,每(略)万参保人配备2名及以上得2分。 注:(略)扫描件为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 实施方案 | 根据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理解的深度、投标人对本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数据测算、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由评委酌情打分,0-(略)分。 | 0-(略)分 |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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