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4.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4.3供应商须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4.4供应商提供((略)年(略)月(略)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或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4.5提供((略)年(略)月(略)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或银行扣税凭证);
4.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须包括:(略)
4.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截图须包括:(略)
4.9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略)供应商提供((略)年(略)月(略)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审计的审计报告。
注: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报名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两份(A4);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