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园林管理处建阳区公园绿地养护市场化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略)
3、首次公告日期:(略)-(略)-(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附件二
建阳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市区绿化养护考核工作,提高绿化养护水平,特制定《建阳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作为考评的具体依据。
一、绿化养护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建阳区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要求以及每月的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对市区公园绿地的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日常考核由区园林主管局督察组及区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科执行,日常考核主要以日常检查结果为依据,采取随机检查的形式,对当月确定好的养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区园林主管局督察组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区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科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领导评价、有关部门检查、居民反映、投诉、安全生产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
三、月考核由区园林管理处办公室组织,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在考核小组成员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的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当月全区园林绿化养护月考核评分,考核小组成员依据《建阳区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对当月全区园林绿地的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月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
四、考核分数的计算:(略)
月综合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日常考核平均分数=∑日常考核分数/日常考核次数
月考核分数=∑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分数/考核小组人数
当月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平均分数×(略)%+月考核分数×(略)%+安全生产考核分数×(略)%
五、各级考核分数处理办法:
(1)月考核分数(略)分—(略)分的为合格,考核中有管护不到位的,告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园林处绿化养护科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予以支付(略)%的当月合同款;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支付当月合同款,直至整改至验收合格。
(2)月考核分数为(略)分—(略)分的为基本合格,考核中有管护不到位的,告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园林处绿化养护科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2%养护款;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支付当月合同款,直至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2%养护款。
(3)当月考核分数(略)分— (略)分的为较差,考核中有管护不到位的,告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园林处绿化养护科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3%养护款;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支付当月合同款,直至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3%养护款。
(4)低于(略)分(含(略)分)的为不合格,区园林管理处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合同款,没收履约保证金。
(5)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根据考核结果,累计三个月考核分低于(略)分者的,累计二个月低于(略)分者,区园林管理处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该养护单位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处绿化养护招投标。
六、在养护工作检查和考核中,区园林管理处现场考核人员需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发函通知养护单位整改落实。通知后养护承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由区园林管理处另派队伍进行整改,并按实际整改发生费用的五倍从该单位养护费中扣取。
七、区园林管理处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区园林管理处主管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如双方对考核结果产生分歧,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养护费(或承包款)依据。
八、除评分考核外,养护承包单位在日常养护工作中应服从我处制定的劳动工作纪律,接受我处督查人员的工作督查。
九、本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期间,若与上级主管部分及相关领导部门的文件或规定出现冲突,以上级主管部分及相关领导部门的要求为准。"
现更正为:(略)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附件二
建阳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市区绿化养护考核工作,提高绿化养护水平,特制定《建阳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作为考评的具体依据。
一、绿化养护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建阳区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要求以及每月的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对市区公园绿地的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日常考核由区园林主管局督察组及区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科执行,日常考核主要以日常检查结果为依据,采取随机检查的形式,对当月确定好的养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区园林主管局督察组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区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科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领导评价、有关部门检查、居民反映、投诉、安全生产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
三、月考核由区园林管理处办公室组织,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在考核小组成员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的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当月全区园林绿化养护月考核评分,考核小组成员依据《建阳区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对当月全区园林绿地的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月考核分数占最终考核的(略)%。
四、考核分数的计算:(略)
月综合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日常考核平均分数=∑日常考核分数/日常考核次数
月考核分数=∑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分数/考核小组人数
当月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平均分数×(略)%+月考核分数×(略)%+安全生产考核分数×(略)%
五、各级考核分数处理办法:
(1)月考核分数(略)分—(略)分的为合格,考核中有管护不到位的,告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园林处绿化养护科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予以支付(略)%的当月合同款;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支付当月合同款,直至整改至验收合格。
(2)月考核分数为(略)分—(略)分的为基本合格,考核中有管护不到位的,告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园林处绿化养护科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2%养护款;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支付当月合同款,直至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2%养护款。
(3)当月考核分数(略)分— (略)分的为较差,考核中有管护不到位的,告知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区园林处绿化养护科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3%养护款;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支付当月合同款,直至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按(略)分为准每低1分扣除当月3%养护款。
(4)低于(略)分(含(略)分)的为不合格,区园林管理处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合同款,没收履约保证金。
(5)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根据考核结果,累计三个月考核分低于(略)分者的,累计二个月低于(略)分者,区园林管理处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该养护单位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处绿化养护招投标。
六、在养护工作检查和考核中,区园林管理处现场考核人员需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发函通知养护单位整改落实。通知后养护承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由区园林管理处另派队伍进行整改,并按实际整改发生费用的五倍从该单位养护费中扣取。
七、区园林管理处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区园林管理处主管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如双方对考核结果产生分歧,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养护费(或承包款)依据。
八、除评分考核外,养护承包单位在日常养护工作中应服从我处制定的劳动工作纪律,接受我处督查人员的工作督查。
九、本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期间,若与上级主管部分及相关领导部门的文件或规定出现冲突,以上级主管部分及相关领导部门的要求为准。”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略)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略)-(略)-(略) (略):(略)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略)-(略)-(略) (略):(略)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略)(略)-(略)-(略) (略):(略)。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略)号C座3号
9、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