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崇庆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修改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凤阳县崇庆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
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服务;
9、《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标准列明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依法成立业委会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三、物业管理公司聘用人员至少包含以下人员:
1、项目经理1人;
2、电梯安全员1人;
3、消防安全员1人;
4、客服人员1人;
5、保安5人;
6、保洁人员5人;
7、绿化人员1人;
8、工程维修1人;
共计(略)人
配备的安全保卫人员标准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平均年纪不超过 (略) 周岁。
注:(略)
四、付款方式:(略)
五、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3、《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标准列明的其他要求。
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按照《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四
级标准执行,详细标准见《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四
级标准。为保障业主的权益,招标人按照
四
级服务标准,自首次交付之日起由招标单位组织,每月检查两次,连续三个月内出现4次及4次以上未达到
四
级服务标准或项目经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配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移交招标单位,中标单位预收的所有费用应全额退还给招标单位或者业主。
七、其他
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凤阳县崇庆坊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及奖惩细则。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因未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