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略)年受污染土壤治理及修复(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1.采购条件:
宾川县(略)年受污染土壤治理及修复(有机肥采购)项目根据《宾川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关于下达(略)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宾整领发〔(略)〕3号)、《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略)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略)〕(略)号)的有关要求,经宾川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略)号)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宾川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KBZB-BCCG-(略)),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1.1采购内容:
以水果产业为重点,在乔甸镇石碑、宾居镇乌龙坝、州城镇前所(东营)、大营镇萂村、金牛镇东四、彩凤(尼萨新村)等6个贫困村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应用0.4万亩(石碑村(略)亩、乌龙坝(略)亩、前所(略)亩、萂村(略)亩、东四(略)亩、尼萨新村(略)亩)。每亩拟计划施用有机肥2吨,每亩补助(略)元,共计补助(略)万元。该笔费用包含有机肥抽样及送检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直接供货到户、到田的方式进行补助。
1.2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本项目覆盖范围(略)亩,每亩(略)元,合计(略).(略)元。(备注:本项目单价、总价不变,投标时只报每亩有机肥投标数量)
1.3服务期限:(略)日历天
1.4报价方式:本项目单价、总价不变,投标时,投标单位只需报以“(略)元/亩,共(略)亩,总计(略)元”的标准所能采购的有机肥的数量(单位:(略)/亩),报价评审以数量最多者作为评审基准,详见评标办法。(注:(略)
1.5后续服务期要求:石碑村(略)亩、乌龙坝(略)亩、前所(略)亩、萂村(略)亩、东四(略)亩、尼萨新村(略)亩,本项目所采购有机肥,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提供名单,直接供货到户、到田。
1.6验收要求:(略)按采购人提供名单,直接供货到户、到田。验收时以到户、到田的实际数量进行验收,数量低于投标时所报数量的,不予以验收。
1.7项目实施地点:(略)6个贫困村。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之一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或有机肥生产商:
(1)秸秆生物腐熟还田、微生物菌剂等技术服务;
(2)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3)有机肥生产销售。
3、有机肥生产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产品类型为有机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机肥《商标注册证》。
4、肥料登记证(原件)。
5、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6、厂家直接投标的除外,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有机肥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长期服务代理证书原件,以上授权书须投标现场提供交专家验证。
7、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8、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略)
9、 “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件(截止报名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4.1现场报名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9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网上报名在报名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4.2报名地点:(略)
4.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存档。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4)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7)有机肥生产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评估证明》(产品类型为有机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机肥《商标注册证》;
(8)肥料登记证(原件)。
(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略))厂家直接投标的除外,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有机肥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长期服务代理证书原件,以上授权书须投标现场提供交专家验证。
((略))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略)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要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2)①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略)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略)-(略)(如有疑问可咨询(略)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略)-(略)-(略))
②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9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略)¥(略).(略)元,售后不退。
4.6各供应商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都成功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5.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 / 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 *.ZCTBT ) / 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 *.ZCTBY ),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 XXX 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或 DVD 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略)
5.2《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 CA )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 CA )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 CA )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 CA )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 CA )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5.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略)
5.5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5.6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5.7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5.8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略)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略)M。
注:(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注:(略)
6.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1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略)
6.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6.3.1现场递交地点:(略)(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6.3.2现场递交时间:(略)年1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前。
6.3.3其他要求:(略)
7.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7.1开标地点:(略)(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7.2开标时间:(略)年1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
8.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8.1随机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及光盘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注:(略)
8.2文件齐全,则由投标供应商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同时发布。
(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大理办事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