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墩集镇污水处理项目
成交变更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墩集镇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SXCG(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采购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原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原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略)号
原中标金额:(略).(略)元
更正后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更正后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略)号
更正后中标金额:(略).(略)元
更正原因:原中标价为供应商的一次报价(略).(略)元,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略).(略)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略)
采购文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承诺主要业绩: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陈秀梅 、薛冰
采购人名称:(略)墩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泗县墩集镇
联系人:张德松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县国际酒店一楼
项目负责人:陈昭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略)[(略)](略)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号)及(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国际酒店一楼 ,联系电话:(略)(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泗县墩集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