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明阳新校区教学综合大楼(南楼)
项目编号:GXZC(略)-G2-(略)-KLZ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略)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原文:(略)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如果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略)%以上且该单项造价超过合同总价2%以上的,则超过(略)%以上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略)。
现更改为:
1.(略)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第(略).1款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略).4.1 变更估价原则原文:(略)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略)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略)。
现更改为:
(略).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照本专用条款(略).1款约定处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略).1 合同价格形式原文:(略)
(1)单价合同。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略)
②工程量偏差:(略)
③政策性调整:(略)
④材料价格风险:(略)
⑤其它:(略)
现更改为:
(1)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
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本合同实施期间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略)
b.工程量偏差调整方法:(略)
c.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的调整方法:
基准价格的约定:(略)
材料及设备风险的约定:(略)
d.措施项目费调整原则按《(GB(略)-(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9.3.2款执行。
e.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f.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评审按《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略)〕(略)号)相关规定办理。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原文:(略)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现更改为: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原文: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现更改为:
2.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略)
3.(略) 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运距及施工措施进行费用签证。
3.(略)承包人承建本工程所需的水电报装(含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使用、拆除、维护及场地租用、恢复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结算不对以上费用进行签证。
3.(略)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
3.(略)因施工产生的污水、废水、建筑垃圾以及噪音扰民等的处置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结合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
3.(略)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略)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混凝土的细目,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当地地方政府现行有关规定,自行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