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州南站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等(略)个项目5标段(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按榕建筑[(略)](略)号文件 “已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略)
2、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略)人,太多了吧,强烈要求删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删减监理员4名。
答:(略)
3、请问,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各为1.0吗?
答:(略)
4、合同专用条款5.3支付酬金“(3) 监理费按月支付, 根据当月施工完成量的(略)%,支付相应比例监理费用(计算方式为:(略)
答:(略)
5、合同专用条款5.3支付酬金(4)“经财务决算结束后付清”此处“决算”有误吧,建议修改为为“经财务结算结束后付清”。
答:(略)
6、合同补充条款9.2.2“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略)元,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略)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那么非监理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应给予监理人相应的延期费用,建议删除合同补充条款9.2.7“6.2.2、6.2.3”。
答:(略)
7、合同补充条款9.2.3关于“4.2.3”条款的修改与(略)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略)-(略))不符,建议删除。
答:(略)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款3.4.1中银行保函形式中(2)由原来条款更改为:(略)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如下: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2.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提交全部资料外,《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内容涉及联合体非牵头人的,应加盖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