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交易文件澄清函
项目编号:czcg(略)-(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质疑事项1:(略) 2 分”和“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厨具类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每提供 1 项的得 1.5 分,本项最高 3分”。
事实依据:(略)
法律依据:(略)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为:(略)2分,提供(略)年以后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3分”。
回复:(略)
二、质疑事项2:(略)GN盘”要求“提供产品名称一致的国家认监委批准颁发的“CVC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
事实依据:(略)CVC”是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标识,是一个第三方检测机构,大部分厨具生产厂家取得的是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比一个第三方认证机构(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权威性要强很多,我们不能为了某家产品设定特殊条款,排除更有效、更权威的认证机构提供的证书不用,而去使用要求标准、权威性更低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和证书。另外要求提供产品名称一致的证书,像某些产品每家厨具生产商使用的名字也不一样,不可能做到把所有能使用的名字都做份检测报告的。
法律依据:(略)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为:(略)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略)
回复:(略)1)现调整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认监委批准颁发的“CVC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详见最新答疑版交易文件。
(2)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做部分修改,详见最新答疑版交易文件。
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滁州市儿童福利院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