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委托第三方开展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质量督导和评估工作(CLF(略)ST(略)ZC(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包组一“(五)评估工作内容”第5条中“(略)年评估工作于(略)年2月(略)日之前完成,(略)年评估成果于(略)年(略)月(略)日之前完成”更正为:(略)年评估成果于(略)年4月(略)日之前完成,(略)年评估成果于(略)年3月(略)日之前完成。
2.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包组二中“(三)★评审时间(略)年3月至(略)年5月和(略)年2月至4月,每年一次。”更正为:(三)★评审时间(略)年3月至4月和(略)年2月至3月,每年一次。
3.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包组二“(五) 评审工作内容”第4条中“(略)年评估工作于(略)年3月(略)日之前完成,(略)年评估成果于(略)年4月(略)日之前完成”更正为:(略)年评估成果于(略)年4月(略)日之前完成,(略)年评估成果于(略)年3月(略)日之前完成。
4.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中“同类业绩”的评分细则内容更正为: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类似项目(给水排水/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或规划/实施方案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类似项目(给水排水/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评估或测评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或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主编过类似项目(给水排水/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或规程或指引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略)分。(提供合同或规范/规程/指引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5. 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包组号:(略)(略)年3月至(略)年5月和(略)年2月至4月,每年一次。”更正为:包组二:(略)(略)年3月至4月和(略)年2月至3月,每年一次。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略)号粤海大厦(略)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真:(略)-(略) 邮编:(略)
(三)采购人:(略) 地址:(略)(略)号建委大楼(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邮编:(略)
特此公告。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