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万荣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万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王显乡田间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略)年(略)月(略)日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五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3.3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略)](略)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企业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以上所有投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五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万荣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王显乡、高村乡、贾村乡三乡所有标段最多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3.3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略)](略)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企业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以上所有投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