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评分标准中“履约能力分(满分(略)分)”. 信誉分(满分(略)分):
“(1)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加1分。
(2)投标人获得AAA信用等级证书并提供信用报告提供复印件 加1分。
(3)投标人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信息产业部门认定为教学实训装备智能化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的加1分。
(4)投标人近三年获得全国教育装备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提供证明材料)加1分。
(5)投标人近三年获得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加1分。
(6)投标人近三年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提供证明材料)加1分。
(7)投标人通过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略):(略)
现更改为:(略)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提供复印件加1分。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AAA信用等级证书并提供信用报告提供复印件 加1分。
(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信息产业部门认定为教学实训装备智能化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的加1分。
(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获得全国教育装备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提供证明材料)加1分。
(5)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获得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加1分。
(6)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提供证明材料)加1分。
(7)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通过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略):(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